不少人把眼睛看遠處食物感覺到模糊判定為近視,近視患者去買眼鏡前也要判定近視的嚴重程度,那么眼睛是否近視究竟要從哪幾個方面判斷,具體來說有什么樣的判定方法呢?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。
診斷依據
1.遠視力下降,近視力正常。
2.凹球面透鏡矯正,使視力增進。
3.高度近視眼底檢查可明確診斷,如高度近視者常出現玻璃體液化、變性、混濁。
4.可伴有共轉性外斜。
視力診斷
對數視力表
即凡近視力≥1.0、遠視力<1.0者均屬近視(使用的視力表不同,而有不同的記錄方法,如為標準對數視力表,則低常遠視力的記錄應為<5.0)。年齡男性<0歲、女性<45歲者,近視力正常應為1.5,標難檢查距離均為25cm。
屈光診斷
即于睫狀肌麻痹下視網膜檢影呈現近視屈光(≥-0.25D)者。理論上的診斷標準應為:遠視力<1.0、眼球軸長>24mm,調節麻痹下視網膜撿影為近視屈光(最低屈光度至少為≥-0.125D)者。但是,就21世紀初已有的條件與水平來說,如此準確與明確尚難以做到。
眼底診斷
不管是哪種類型的近視,都應檢查眼底,可初步估計近視的輕重及真假近視眼。一般有近視弧形斑,豹紋狀眼底改變,可診斷為真性近視,其屈光度在-300度左右或更高。有的伴著黃斑變性和出血等,如果眼底正常,可能是輕度近視或假性近視。有經驗的眼科醫師,可根據眼底鏡上的屈光度估計大概的屈光狀態。
如果感覺到眼睛視力有下降的現象,就要及時地去檢查并采取防治措施,及早診治有利于視力的維持和恢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