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科手術切除病變總之仍是治療本病的主要方法,因本病擴展范圍廣,一旦確診,應盡快手術切除。一般認為腫瘤應廣泛切除,切除范圍應根據腫瘤的類型及部位而定。四肢和背部病變,一般包括瘤組織外5cm以上正常組織一并切除;面部等處難以廣泛切除者,至少應切除瘤組織外2cm正常組織,切除深度要包括皮下、肌膜及肌肉組織,以免瘤細胞擴散或轉移。大面積切除后需要植皮,切除后所造成的組織缺損,一般先暫時用簡單方法修復,觀察一段時間無復發者,再考慮成形修復術。在切除原發性腫瘤的同時,應同時作局部淋巴結切除術,凡原發性腫瘤靠近淋巴結、腫瘤大而隆起或發生破潰者,原發腫瘤侵襲到真皮者均應作局部淋巴結清除術。 本病的手術效果與腫瘤的組織學類型、病變侵襲深度及有無淋巴結轉移等有直接關系,臨床所治療的患者由于多數發現較晚,故一般認為術后5年生存率在20%~30%之間,如治療時尚屬早期,手術中無淋巴結轉移者,術后5年生存率達70%~80%。也有文獻報道術后輔助以其他綜合治療10年生存率可達62%,而有局部淋巴結轉移者術后5年生存率為10%~20%,10年生存率為0,有血行轉移者術后5年生存率僅有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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